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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公积金如何提取
发布者:[小编] / 更新时间:2024/04/23

  (五)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六)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缴款收据或契税完税凭证;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使用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材料代替。

  (七)购买拍卖房的,需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

  (八)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也可使用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或加盖开发商财务专用章的首付款收据。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也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4.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4.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只需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

  职工以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取的,不能取首付款,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为一年的还款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参照商业贷款还贷提取方式提供材料。

  (二)租赁商品房、保障房租赁住房缴存人申请按照我市规定提取限额提取的,应提供: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一)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规划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费发票。

  (二)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费用发票。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大修费用发票。

  3.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提取的:1.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职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 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以上表格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开通在线.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以上表格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冲还贷款或约定提取签约的:1.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和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2.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商业贷款提取)》;3.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以上表格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和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申请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须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直系亲属支付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费用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须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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